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也应当按照绑架罪定罪处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是指以向被害人亲友索取财物为目的,将婴幼儿劫持并扣作人质的行为。偷盗,主要是指婴幼儿亲属或者监护人,如父母、祖父母没有防备,将该婴幼儿抱走、带走的行为,潜入别人住宅将婴儿抱走,乘家长不备将正在玩耍的婴幼儿带走,以及采取利诱、拐骗方法将婴幼儿哄骗走等等。婴幼儿,是指不满6周岁的未成年人。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