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零申报,是指企业在一个纳税期内所实际取得的税收所得额为零,即企业发生的经济活动或发生的经济收入不征税,既没有税基也没有税额。 这种情况下,企业就不需要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而是只需在表内填写“零申报”文字,并将该文字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表明当期的纳税义务已履行完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