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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地产商破产手续
释义
    房产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破产程序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开始程序、宣告程序、进行程序、终结程序、复权程序。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从熟悉会计或者法律业务的人员中,选任破产管理人,并即发出公告宣布下列事项:破产裁定的主要内容;破产管理人的姓名、住址;报明债权的时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命令破产人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不得向破产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而应向破产管理人说明情况,听候处理。结束破产案件的原因是分配、强制和解与破产终止。复权是恢复破产人因破产宣告而被限制的各种权利。破产人的权利是否受限制,各国破产法规定不同,如法国采取惩戒主义,限制破产人的各种公私权利;德国采取非惩戒主义,不限制破产人身份上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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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4: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