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最低标准按照3613元/月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最低标准按4713元/月确定。公积金按照2409元做为最低缴费基数。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613×16%78元;个人:3142×8%89元。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557×8%56元;个人:5557×2%11元。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613×0.8%9元;个人:3664×0.2%元。生育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557×0.8%4元;个人:不用交。工伤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个人:不用交。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409×12%89元;个人:2409×12%89元。个人五险一金最低缴费金额89+111+7+5+300元单位五险一金最低缴费金额78+556+29+9+44+300517元。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