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实无能力偿还贷款怎么办 |
释义 | 因工作变动、家庭收入突然减少或者疾病等原因,无法按期归还贷款,借款人可以和银行重新约定还款日期,或者减免罚息等。银行还可以通过提供保证人保证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一、强制执行没有钱有什么后果 欠钱没钱还的,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永远无履行义务的可能,法院会终结执行,执行程序即告结束。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欠钱没钱还的,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永远无履行义务的可能,法院会终结执行,执行程序即告结束。 二、债务人没有可执行财产怎么办 债务人没有可执行财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作为被执行人的债务人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或者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情形有: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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