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扣押和收缴的区别是什么 1、扣押是指拘留或扣留,收缴是指缴获查收。扣押是一种临时强制执行措施和证据保全措施,而收缴则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带有结论性,没有期限上的限制。扣押是为了保存证据,以避免其消失或被销毁,并且扣押的物品都是属于非法财物,收缴则是调查核实后采取的措施。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 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或者管制器具、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的,应当立即扣押;对违法嫌疑人随身携带的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登记、保管、退还。安全检查不需要开具检查证。 前款规定的扣押适用本规定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以及本章第七节的规定。 二、查封和扣押的关系是什么 查封和扣押的关系如下: 1、查封,是对不动产或者体积较大且难以移动的财产加贴封条,原地封存,不准被执行人移动或者处分的一种限制性措施; 2、扣押,是对体积较小,或者虽然体积较大,但易于移动的财产予以扣留,运至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场所予以保管,使被执行人不能占有、使用和处分的限制性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