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税务局多久升四级主办
释义
    税务局一级主办满两年有资格晋升四级高级主办,担任一级主办2年以后,有资格晋升四级高级主办,享受副处级的生活待遇。四级主办的义务有: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一、税务局主要职责
    1、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2、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二、税务局晋升四级主办的条件包括:
    1、任一级执政行政执法员五年以上;
    2、所在单位规格及编制按照职级设置与职数的比例,有四级主办空编岗位;
    3、本人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
    4、在规定的公务员职务、职级中晋升。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按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分为11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三、税务局职务晋升名额
    1、晋升名额按核定的可使用职数(一、二级主任科员可使用职数7名,三、四级主任科员可使用职数8名)减去已使用职数的差额进行确定。
    2、公务员晋升职级,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晋升至所在机关领导成员职务对应的职级,不作为该机关领导成员管理。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升降工作,保证公正合理地任用国家公务员,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和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职务升降工作,必须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国家税务局行政机关(包括分局、税务所)除工勤人员外的工作人员。行使管理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按照本规定执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8:2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