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告诈骗去哪里报案? |
释义 | "(一)公民报案,可以直接拨打各市公安局报警电话“110”,也可以直接到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刑警支队、刑警大队、辖区刑警中队或附近派出所报案。 (二)公民到任何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都必须立即受理,问明情况,制作笔录。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报案人进行推诿。 (三)如遇有紧急情况,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妥善处理。 (四)公安机关受理公民报案,必须填写统一印制的《报案三联单》,并将“回执”联交于报案人,以方便查询。报案人凭回执向受案单位查询,受案单位必须予以答复。 (五)对于确定不属于受理单位管辖的报案,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将有关报案材料移送至依法有管辖权的其它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并通知控告人或受害人。 (六)报案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姓名或报案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为其保密。如有需要,应当保障报案人及其亲属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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