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过户手续按以下流程走:如果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签署意见,由公证处出具《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然后执《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户口簿》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