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视权法院怎么执行是怎么规定的呢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一方行使探视权的行为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八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一方的探视权。 一、离婚后女方的探视权规定? 夫妻离婚,一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相应的就取得了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由此可知,探视权是一方的法定权利,与另一方的抚养权同时成立。如果探视人、扶养人、孩子三者就探视问题无法取得一致意见,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孩子不同意探视,那么探视人就不能行使探视权。如果扶养人不同意探望人探望孩子,探视人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就会把扶养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扶养人配合探视人探望未成年人。 二、探视权规定可以领孩子过几天吗 是可以的,但是双方需要协商。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八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三、强制执行探视权的程序有哪些 行使探视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法院不能将儿童作为强制执行的对象。对于拒绝配合权利人行使探视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进行配合,比如将监护人送到指定地点,让另一方进行探视。如果监护人拒绝配合,法院不能将孩子送到某地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判决的监护人,只能依照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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