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犯罪处罚罚金多少由犯罪行为造成的侵害确定,《刑法》在总则中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而在分则中,则对罚金数额的裁量作了多样化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况: 1、无限额罚金制 《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2、限额罚金制 《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例如《刑法》第170条规定,犯货币伪造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下罚金。类似规定在《刑法》分则中为数不少,主要集中在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 3、比例罚金制 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根据《刑法》第158条的规定,对虚报注册资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4、倍数罚金制 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刑法》第202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根据这一规定,罚金数额取决于犯罪数额,犯罪数额越大,罚金数额越高;反之,亦然。 5、倍比罚金制 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根据《刑法》第141条的规定,对生产、销售假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这类罚金数额的条文主要集中在刑法第三章第一节所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