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群众申请省内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急需用证的,可以向受理地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2.户籍地同时对异地受理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进行审核签发。 3.受理地即可为群众制发临时居民身份证。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