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和家属在庭审过程中有权对庭审程序和庭审结果提出异议。如果被告和家属认为庭审程序不合法或者庭审结果不公正,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庭审程序或者庭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庭审终结后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或者申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庭审程序或者庭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庭审程序或者庭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庭审终结后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综上所述,被告和家属对庭审过程提出异议时,应根据不同的案件性质和适用的法律规定,通过上诉或者申诉等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