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票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发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股票、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具备前三年连续盈利以及财务状况良好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条件包括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条件包括: 1、申请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3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2、申请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的现象; 3、申请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4、申请公司财务状况符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应当对发行人的经营年限、财务状况、最低公开发行比例和公司治理、诚信记录等提出要求。 二、企业上市基本条件 公司上市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 五、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三、公司债券审核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债券审核工作流程如下: 1、受理;公司债券监管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需要发行人补正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认为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受理条件的,通知受理部门作出受理决定;发行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正材料,或提交的补正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知受理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2、审核;申请受理后,公司债券监管部将根据回避要求等确定审核人员。 3、反馈;审核人员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反馈会集体讨论。 4、行政许可决定;公司债券监管部召开审核专题会,集体讨论形成审核意见。 5、期后事项;对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领取批文后发生重大事项(简称“期后事项”)的,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按规定向公司债券监管部提交期后事项材料,对该事项是否影响发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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