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取出来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咨询所在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余额: 1、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2、出境定居的;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如下: 1、完整、准确地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单位核实有关证件后,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单位专办人员持《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规定的有关证件到管理中心办事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审核后,为职工办理划转或存折手续; 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由本人办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身份证件、证明代理人与提取人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等文件及其复印件; 5、职工本人或配偶因身体状况、出境定居等原因本人或配偶确不能办理提取的,经办人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授权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办理; 6、因公外派人员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按相关文件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比例如下: 1、在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10%; 2、在企业,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8至12%。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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