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回再审的羁押期限 |
释义 | 法律分析:刑诉法押回再审的期限规定的是在三个月之内必须要审结完毕,情况特别复杂的最多可以延长三个月。对于再审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是必须要派遣相关的人员出庭参加的,且通常情况下再审这种刑事案件属于上下级人民法院必须要沟通好的,被允许押回再审的案例也相对较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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