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怎样预约离婚登记 |
释义 | 预约离婚登记的方式如下: 1、网上预约 网上的离婚预约,首先进入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平台,选择所需要办理的预约服务。接下来填写好相应信息,即可完成预约。网上预约需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30日内的工作日。 2、民政局预约 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如: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预约登记。 离婚登记,是指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在中国,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须亲自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査后,査明双方确属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家庭财产等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准予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作为婚姻关系已合法解除的凭证。如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原因。 一、预约后的离婚过程 1、第一次现场—离婚申请 等到了预约的日期,双方就可以在预约时间内前往预约时选择的民政局,进行第一次的离婚申请了。第一次时需要携带好: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 2、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共计30天,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的第二天开始起算。如果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话,那么就顺延至法定节假日结束的第二天为最后一天。在冷静期内,如果你们中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了。可以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和登记时给你的回执单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之后想要再次办理离婚登记的,就需要重新再进行预约申请了。 3、第二次现场—离婚登记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也就是第一次离婚申请后的第31天到第60天的这个期间内。双方可以去民政局正式办理离婚登记。但要注意的是,在这个期间内,如果双方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的,那么就会视为你们撤回了离婚申请。之后再想离婚的,就需要重头再来一次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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