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贷款申请后最长时间不超过6个工作日。根据申请流程中的审批程序: 1、受理审查。分支机构初审时间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不超过2个工作日,批量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延长3个工作日; 2、审核审批。市公积金中心审批时间自收到各分支机构报送的贷款材料起不超过3工作日。 一、房屋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1、提交资料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提交相关资料。 2、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公积金贷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3、审批 然后就是审批,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 4、缴费 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还需要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相关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6、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二、公积金贷款申请需要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