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媳对公婆是否有赡养义务 |
释义 | 没有。儿媳在法律上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儿媳和她的公婆不是法律定赡养义务的相对人,有法定赡养义务的是他们自己的子女。但是儿媳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一、民法典对儿媳妇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六十七条就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用的承担作出了规定。该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很多人在看到这个法条后,想到父母的法定赡养人是成年子女,那儿媳、女婿对配偶的父母并不存在法定的赡养义务,儿媳、女婿不赡养配偶的父母的不违法的。但是我们都知道权利与义务是相对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如果女婿、儿媳不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也就没有相应的继承权利。 二、儿媳拒绝赡养公婆是否是违法的 根据我国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老人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老人的子女。另外,如果老人的子女已经死亡或其子女无力赡养的,负有赡养义务的是其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由此可知,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老人的子女或孙子女、外孙子女;儿媳只是有辅助儿子进行赡养的义务,但拒绝赡养的并不违法。 《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儿媳对公婆没有赡养的义务,但法律还是鼓励儿媳赡养公婆的。 三、丈夫去世妻子是否有义务养公婆 丈夫去世妻子没有义务养公婆。赡养范围包括: 1、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抚养子女; 2、与老年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负担得起的孙子; 4、儿媳不属于法定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但法律规定,赡养人配偶应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事实上,协助义务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在期间。一旦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的协助义务将自动终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