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商标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
| 释义 | 注册商标无效会有以下法律后果: 1、依法被认定无效的注册商标自始无效,即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2、商标无效的法律效果对已经判决执行或履行的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3、若因无效而产生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商标注册无效会产生什么后果 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不存在,但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 具体来讲,有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于在宣告无效前的下列事项,不具有追溯力: 一是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二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 三是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合同; 四是已经履行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上述四类事项不具有效力,已经执行的,不得以注册商标已经被宣告无效为由,要求恢复到原来的状况。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则应当给予赔偿。如“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后,又以他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采取诉讼或者其他措施,造成他人损失的,则应当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都有什么什么? 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婚姻本身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或者义务。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因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两性违法结合。无效婚姻是违反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申请婚姻无效的原因,是违反了结婚的实质要件,但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法定的导致婚姻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财产分割方式 1、双方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视为个人财产。双方继承和赠送的财产,按个人财产处理。当可撤销婚姻解除时,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2、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和购买的财产,按份共有处理。婚姻被撤销后,双方都有权要求从共同财产中分割自己的份额; 3、对于同居期间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按份共有处理,债务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婚姻宣判无效后的子女抚养权 婚姻无效自始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因此,在无效婚姻或被撤销婚姻中受胎而出生的子女,应视为非婚生子女。婚姻法规定其适用有关前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1、父母对该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管教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该子女成年后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3、父母与该子女之间相互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婚姻法》第十二条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无效收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鉴于法院作出收养行为无效的确认和收养行为开始之间可能存在相当长的时间,而在此期间内,可能基于非法的收养关系而产生许多权利义务的变化。所以,收养行为溯及既往地无效,可能会影响到这些变化的权利义务再恢复原状。例如:基于无效收养行为而成立的父母子女间发生了继承财产的问题,如果法院宣布收养行为无效,那么基于收养而发生的继承关系也是无效的,必须将已经进行了的无效的继承关系恢复原状,将继承的财产在其他具有继承权的继承人间再分配。 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该内容由 王拥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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