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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出租人义务具体包括哪些
释义
    房屋出租人的义务具体包括:
    1、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房屋。
    2、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3、出租前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已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转移的,出租人应当事先书面告知承租人。
    一、出租的房屋漏水应该由谁负责
    在一般情形下,出租的房屋漏水由出租人负责。但是如果是承租人的使用不当导致的漏水,则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另外,如果是相邻人侵权导致的漏水,则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二、租赁物的保管和维修应由谁承担
    租赁物的保管和维修应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但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因承租人过错造成的,由承租人承担。
    三、承租人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承租人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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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3: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