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车祸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 1、肇事后逃逸又回到现场的,认定要依据以下情况而定: (1)没有因逃逸造成更严重损失的则不算逃逸; (2)逃逸造成了严重损失的,即使回来了也应当对逃逸导致的严重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二)“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是指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的。 (四)“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五)本规定所称的“一日”、“二日”、“三日”、“五日”、“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六)本规定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在内。 (七)“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八)“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九)“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 二、驾车逃逸如何处理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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