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2、如果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3、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商标局会注销该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都是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的次日起计算,续展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