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拘留所放人后家属会通知家属去接人吗 |
释义 | 拘留所放人需通知家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单位;《看守所条例》规定,看守所应提供必要医疗,严重病情可取保候审。 法律分析 拘留所放人会给家属打电话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拓展延伸 拘留所放人后,家属是否会收到通知并前往接人? 在拘留所放人后,家属通常会收到通知并前往接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拘留所会在释放被拘留人员后,及时通知其家属。通常通知方式包括电话通知、书面通知或者口头通知。家属收到通知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前往拘留所接人。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被拘留人员的安全和顺利回归家庭。家属接人时,通常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文件,以便进行身份验证和手续办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通知和前往接人的流程可能会因地区、拘留所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家属在放人前与拘留所沟通确认相关事宜。 结语 拘留所放人后,家属会收到通知并前往接人,以确保被拘留人员的安全回归家庭。通知方式包括电话、书面或口头通知,依法规定拘留所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接人时须携带相关证件和文件进行身份验证和手续办理。具体通知和接人流程可能因地区和规定而异,建议家属与拘留所确认事宜。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一节 拘 传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讯问。 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八条 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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