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对方精神病能离掉吗 |
释义 | 离婚起诉对方精神病能离掉的。只要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可以的。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精神病能离吗 能。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离婚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吗 一方有精神病的,可以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相关规定,一方有精神病,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1、一方在婚前隐瞒其患有精神病,婚后仍未治愈的;2、结婚前另一方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但婚后久治未愈的;3、一方在婚姻期间患上精神病,久治未愈的。在上述情况下,一方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应进行调解,如果双方仍有和好可能,则由原告撤诉或由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原告坚决要求离婚,法院调解无果,则法院可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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