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还要上法庭的吗 |
释义 | 醉驾是否要上法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人民检察院收到刑事案件材料后,应当对材料进行相应的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醉驾情况比较严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应当将案件材料移送至人民法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对醉驾行为作出相应的判决;认为醉驾行为不严重,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总的来说,醉驾是否上法庭,必须根据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来进行确定,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就需要去上庭,由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决定不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就不需要上法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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