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劳动合同时,上面没有写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和工作期限,并且公司没有给劳动者一份合同,合法吗??签劳动合同时,上面没有写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和工作期限,并且公司没有给劳动者一份合同,合法吗?是的,这样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为没有包括国家法律规定必须有的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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