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是以公司的名义办理贷款,届时是以公司的财产承担责任,股东以股东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如果出资到位,是不承担其他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就是股东以其投资额来承担公司债务。公司破产后,以变卖公司的财产依照顺序偿还各种税费以及工人工资,债务等。剩下多少财产变卖多少财产,处理完毕就结束。 法律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