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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补偿款提存程序是什么
释义
    提存的程序包括前往公证处申请,并根据公证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提存公证规则》第八条公证处应当在指定银行设立提存帐户,并置备保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专用设备或租用银行的保险箱。
    第九条提存申请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合同(协议)、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等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
    (三)存在本规则第五条或第六条规定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提存受领人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五)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
    (六)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可以提存的物品有哪些
    《提存公证规则》第七条下列标的物可以提存:
    (一)货币;
    (二)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
    (三)贵重物品;
    (四)担保物(金)或其替代物;
    (五)其他适宜提存的标的物。
    一、合同债务人怎样提存
    提存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是指债务已到清偿期限,但因债权人的原因而使债务无法履行给付标的的义务时,债务人可将标的交由法定的机关保管,视为已经履行了债务,提存之物的风险全部转移给债权人。
    公证机关是我国法定的提存机关。
    提存申请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合同(协议)、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等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
    (三)存在本规则第五条或第六条规定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提存受领人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五)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
    (六)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提存受领人领取提存标的物时,应提供身份证明、提存通知书或公告,以及有关债权的证明,并承担因提存所支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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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6: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