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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释义
    离婚抚养费标准包括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的情况,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支付方式包括一次性给付和定期给付或以物折抵。子女可在必要时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抚养费标准和支付方式的解释及相关法律依据。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和支付方式,以及子女在必要时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分析
    一、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抚养费标准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下,比例可适当调整。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通常有一次性给付和定期给付或以物折抵。根据具体情况,当事人可根据法律规定提出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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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6: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