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基准刑的特征是什么 |
释义 | (一)基准刑是全部犯罪构成事实所应判处的刑罚; (二)基准刑由量刑起点和应增加的刑罚量两部分组成; (三)基准刑体现刑罚目的对犯罪构成事实的全部需求; (四)基准刑体现了犯罪构成事实所应判处刑罚量的审判经验值。 一、区县级法院最高量刑标准是什么 区县级法院最高量刑标准是十五年有期徒刑。量刑步骤如下: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 根据法律规定,中级法院可判处无期徒刑,基层院最高15年。 二、重伤四级判刑多久 重伤四级的判刑标准在三年至五年。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三、侵犯财产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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