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利贷的利率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民间借贷的高利贷标准是超过国家规定利率36%;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上限即为高利贷;在处理民间借贷案件时,利息约定不明的应结合合同内容和市场报价利率确定利息;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应予支持,但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法律分析 一、贷款利率超过多少算高利贷 1.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36%,即构成高利贷。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国家银行贷款利率,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度,否则即构成高利贷。 2.高利贷应有一个法定界限,但这个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持这种观点的人还认为,凡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其超过部分无效,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 3.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由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在实践中只能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这种观点还认为在确定高利贷时,应注意区别生活性借贷与生产经营性借贷,后者的利率一般可以高于前者。因为生活性借贷只是用于消费,不会增值;而生产经营性借贷的目的,在于获取超过本金的利润,因此,它的利率应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 二、民间借贷处理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结语 在借贷利率的问题上,超过国家规定利率36%即为高利贷。然而,高利贷的界定应以民间借贷指导利率为依据,超过指导利率上限即构成高利贷。在确定高利贷时,应考虑借贷性质、生产经营性借贷与生活性借贷的区别。民间借贷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利息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应结合合同内容、交易方式等因素确定利息。出借人请求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二章 基金行业协会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基金行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有关证券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三)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自律规则和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 (五)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推动行业创新,开展行业宣传和投资人教育活动; (六)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七)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备案; (八)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章 业务 第二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章 业务 第二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组织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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