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函本人没签收可以不承认? |
释义 | 律师分析: 可以的。“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法针对当事人举证方面的一条总结性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第一款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