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赔偿损失。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和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对于生产没有达到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生产者或者是售卖那些过期商品或者变质食品的商家要进行相应的处罚,依照法律要没收生产者或者商家非法所得来的收益,对于那些没有达到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也要进行销毁处理,而对于那些用来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还有设备等等也要进行没收处理。同时还要对相关的商家或者是生产者进行罚款的处罚,具体的处罚方式是:对于非法生产或者非法售卖的食品所涉及到的金额是1万元以下的情况,对于商家或者是生产者可以罚款2000元到5万元之间,对于非法生产或者非法售卖的食品所涉及到的金额是1万元以上的情况,那么相关的罚款就要根据所涉及到的金额的具体情况出发,一般是会罚款所涉及到的金额的五倍到十倍。对于那些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就会由执法部门吊销相关的生产许可证或者是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条 禁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用回收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第四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运输和配送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一百二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赔偿一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