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 燃气卡中的多余金额应当退还。协议若规定“概不退还”,则属霸王条款。燃气公司向市民提供的供气行为,属于公益性的有偿服务行为之一。因此,方便市民是其服务宗旨。 市民与燃气公司之间的供气结算,是以用多少、供多少、算多少的方式进行。因故与燃气公司终止合同,燃气公司应当将多余的金额退还客户。 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