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不得再次申领驾驶证。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 驾驶证被吊销重新考驾驶证的年限依据违法行为的不同时间也不同,具体如下: 1、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满五年可重考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满十年可重考驾驶证。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5、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满两年可重考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