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的最新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龄人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再要求被收养人不满14岁,也可以在14岁以上收养。收养三代以内同龄人血亲的子女称为过继,多为本家近亲属照顾无子女的近亲属。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龄人旁系血亲的子女,除此之外,不受本条第一项关于收养人无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