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补办多久能拿 |
释义 | 出生证明补办一般7-15天可以补办到。 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出生证明补办流程如下: 1、父母带上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去宝宝出生的医院开具证明; 2、开好后,父母还需要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3、将填好的表格和医院开好的证明一起拿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补办。; 4、落户集体户或非亲属挂靠的,需提供单位或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5、非婚生育申请随父落户或婚生申请随《出生医学证明》未登信息一方落户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1份; 6、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提供父母双方签署婴儿民族成份确认书,原件1份。 综上所述,出生证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身份证明,适用于入学、就业、出国留学、办理证件等众多场合,建议大家尽早办理,以免影响正常生活。 【法律依据】: 《关于出生证明的规定》第三条 《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制发,市、区(县)卫生局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 依照“母婴保健法”制定的《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医学法律效力的证明: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凭证; 4、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5、为户籍管理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提供医学依据; 6、为其它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 第五条 凡在本市出生的活产婴儿,由接生该婴儿的医疗保健机构在婴儿出院前为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后方可签发。 在边远山区由家庭接生员接生的活产婴儿,由新生婴儿常住地或报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为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经接生员签字后加盖乡镇卫生院的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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