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 |
释义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直接向医学会申请鉴定、涉及已受理的医疗机构、已达成法院协议或判决、已提起民事诉讼、非法行医造成损害、以及其他卫生部规定的情形。 法律分析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有: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及争议解决机制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及争议解决机制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后,通过专业的技术鉴定来确定事故的责任和赔偿范围。该程序包括事故报告、证据收集、技术鉴定、鉴定结论等环节,旨在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公正和科学。同时,为了解决鉴定结果引发的争议,相关机构建立了争议解决机制,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这些机制旨在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推动医疗纠纷的公正解决。通过规范的程序和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能够为医患双方提供一个公正、透明和可信的解决途径,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 结语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及争议解决机制的实施,为医患双方提供了公正、透明和可信的解决途径。通过严格的程序和科学的鉴定结果,确保了责任的明确和赔偿的合理。同时,建立的争议解决机制有效地解决了鉴定结果引发的争议,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这一制度的规范运行,不仅维护了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更为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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