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包含什么 |
释义 |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最主要的就是农村人将自己的房屋卖给了城镇户口的人,农村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归村集体的,房屋的买卖只能在村集体中进行。如果卖给城镇户口的人会办理不了产权证,买方会以此为由诉讼要求卖方返还房款与利息。又或者卖方卖完后发现房价上涨过快想反悔,会请求法院判定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一、小产权房子,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无效,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产权房”。“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二、拆迁安置房交易风险有哪些? 1、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违约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 2、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款。 3、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如果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 买房人将不得不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而至于多长时间能够完成,就很难预测了,买方也就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正细则等近三十项。 三、买农村房屋要注意什么 购买农村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3.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4.没有房产证的,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以便未来办理房产证时使用。 5.农村房屋买卖要谨慎,对于此类交易,法院是以认定无效为原则。想要有效的话,要求是买卖双方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经过审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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