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商标直接侵权鉴定标准 新商标法中的侵权判定标准主要体现为:1、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2、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导致混淆的;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导致混淆的。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就构成了商标侵权。 二、商标备案有哪些风险? 商标许可不备案会产生下列风险: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应当与其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商标局备案。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涉外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涉外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如果被许可人不能保证商品质量,许可人有权制止出售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