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关于房产证名字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1、亲属加名字 亲属关系,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等,那则可以通过赠与或买卖的方式来加名字,可能有些购房者会问继承加名,这里强调一下继承不属于这一情况,所以排除在外。如果房屋所有人超过了两个人,是需要另外再添加一份关于房产份额的说明,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是按照平均数计算,就是所谓的50%。 2、夫妻加名字 配偶关系,夫妻中的另一方想要在大红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的话,那我们可以分为婚前和婚后两种情况来考虑。 如果是婚后才买的房子,那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此时夫妻双方只要带上结婚证、身份证以及房产证就可以直接办理,但也有一些城市要求房屋无贷款的情况才可以添加,否则要求结清剩余尾款,具体以各地方城市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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