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死亡后的遗产继承 |
释义 | 妻子死亡婚姻关系自动终止,财产的继承如下:1、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2、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妻子死亡遗产继承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丈夫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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