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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哺乳期离婚的规定
释义
    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是法律对于离婚的限制,即子女不满一周岁的,男方不能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有严重过错,男方是不能起诉离婚的。这个离婚限制不只是发生在孩子不满一周岁的情况,在女方怀孕期间以及流产后六个月内,都受到上述离婚限制。
    一、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包括:
    (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①女方在怀孕期间;
    ②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③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2)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①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②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③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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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3:2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