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厂因为效率不高,辞退了员工,一年后又招进工厂做员工,以前的工龄还算吗? |
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后工龄不算,到新单位工作需重新计算工龄。依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38、39、42、43条,工龄计算包括本企业工龄,连续工作时间计算,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计算工龄。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15条丙、丁款,计算各项劳动保险待遇时,折算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的规定同样适用。 法律分析 解除劳动合同后以前工龄是不算的,解除劳动合同后到新单位工作的,要重新计算工龄。法律依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第三十九条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相关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第四十二条凡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作工龄计算。因反革命罪行而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恢复政治权利之日算起;因其他犯罪行为而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被剥夺政治权利前与恢复政治权利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第四十三条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丙、丁两款关于折算一般工龄及本企业工龄的规定,在计算各项劳动保险待遇时,均同样适用。 拓展延伸 工厂员工辞退后再雇佣,是否计算以前工作经验? 是的,根据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工厂员工辞退后再次被雇佣,以前的工龄是会被计算在内的。工龄是衡量员工在某个雇主下工作的时间长度,而不仅仅是在某个职位上的工作时间。因此,如果员工在辞退后重新被雇佣,以前在工厂的工作经验应该被计算在工龄中。然而,具体的计算方式可能因法律规定、雇佣合同或公司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或向雇主咨询,以了解您个人情况下的具体计算方式。 结语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的规定,工龄是指员工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员工在新单位重新就业,需要重新计算工龄。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计入工龄,但恢复政治权利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劳动保险条例中关于折算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的规定适用于计算各项劳动保险待遇。具体计算方式可能因法律规定、雇佣合同或公司政策而有所不同,请咨询劳动法律顾问或雇主以获得个人情况下的准确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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