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经过筹备,1948年12月1日,由原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而成的中国人民银行在石家庄宣告成立,并从即日起发行人民币,以此统一各解放区的货币,并作为新中国的本位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一条 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 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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