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通过介绍,想必大家已经对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了简单的认识。从文章中可以看出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止于死亡,而民事主体只有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活动才享有民事行为能力。其实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很明显的区分,只要大家完整的阅读本介绍,就可以对两者有一个很好的了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条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