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怀孕期间公司不给交保险是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向社会保险征收机构举报,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用人单位与职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对职工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职工怀孕或享受产假待遇而免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