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d级危房必须拆除。d级危房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被认定d级危房的居住人员应当及时搬离,或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当地政府提出危房改造申请,由各级政府作出紧急避险决定给予经济补助一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在催告、限期拆除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实施强制拆除。被认定d级危房危及居住人员的应当及时搬离,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当地政府提出危房改造申请,各级政府对已经鉴定为危房的房屋给予经济补助,一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农村危房改造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政府申请补助资金,d级危房属于整栋危房不能住,必须拆掉重建,补贴自然也就是全额补贴。 一、申请条件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补助对象是长期居住在所属危房中的农村农户。现居住房屋确系危房且符合以上条件,方可向属地村委会、镇政府提出申请。 二、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住房补助为辅,政府分类住房补助标准为:中央补助资金7500元,省级补助资金1900元,县级补助资金4500元,共计补助资金13900元。 三、申报程序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县住房保障中心备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