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要私募基金外包怎么办 |
释义 | 一、私募基金外包 私募基金外包服务机构和服务业务包括为私募提供基金募集、投资顾问、资产保管、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服务业务的机构,业务类型也主要是这些。2014年底协会就发布了《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明确了基金服务业务的基本范围。 新规全面梳理了业务类别,新增了基金募集、投资顾问、资产保管和附属服务业务,并且重点规范的有三项,一是基金份额登记业务,二是基金估值核算业务,三是信息技术系统。对于私募管理人来说,需要关注的点是,管理人可以委托服务机构从事一种或者多种服务,但是对于单一私募基金产品,私募还是应当至少履行资金募集和投资管理职能中的一项。 二、私募基金外包条件 想要开展私募外包服务业务,根据协会要求,服务机构进行登记: (1)如果是做募集业务,要求在证监会注册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2)如果想做资产保管业务,要求经证监会核准取得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或者在协会完成基金份额登记服务登记; (3)如果想做数据报送、基金绩效分析等附属服务,需要在协会完成基金估值核算服务登记。 如果登记之后连续6个月没有开展业务,协会将注销其登记。 三、申请的材料准备 申请递交登记材料包括内控制度、业务隔离制度、系统测试报告、人员配备等,重点要注意,还要交法律意见书、商业企划书,以及和私募签订的合同协议,涉及募集的还要提交账户信息、资金安全保障说明材料。诚信及合法合规承诺函;内控管理制度、业务隔离措施以及应急处理方案;信息系统配备情况及系统运行测试报告;私募基金服务业务团队设置和岗位职责规定及包括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业务人员等在内人员基本情况;与私募管理人签订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服务合同清单或意向合作协议;涉及募集结算资金的,应当包括相关账户信息、募集销售结算资金安全保障机制的说明材料,以及协会指定的数据备份平台的测试报告等;法律意见书;开展私募基金服务业务的商业计划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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